有關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補助本縣辦理「111年度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1案,第3次撥款核定經費新臺幣1億191萬3,000元整,因預算經費不足5,320萬2,500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請審議。
- 案號
甲18號
- 提案類別縣府提案
- 類別
社會、財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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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案 人
縣長 翁章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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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 署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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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有關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補助本縣辦理「111年度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1案,第3次撥款核定經費新臺幣1億191萬3,000元整,因預算經費不足5,320萬2,500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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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請詳見「嘉義縣社會局提請縣議會審議明細表」:
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1年7月25日社家幼字第1110660766號函辦理「111年度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第3次撥款核定補助新臺幣(以下同) 1億191萬3,000元。3次補助核定經費合計2億4,804萬4,500元,本縣已編列1億9,484萬2,000元,擬配合中央補助金額再追加5,320萬2,500元,提請墊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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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 法
審議通過後,先行墊付辦理,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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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意見
原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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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會決議
原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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