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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請調整本縣消防人員作息為上班2天休息2天,另晉用新進人員時,應以在地居民為優先。
  • 案號 乙01
  • 提案類別議員提案
  • 類別 消防
  • 提 案 人 戴光宗議員
  • 連 署 人 蔡瑋傑、葉孟龍、黃榮俊等議員
  • 案  由 建請調整本縣消防人員作息為上班2天休息2天,另晉用新進人員時,應以在地居民為優先。
  • 說  明 目前消防人員的作息是上班2天休息1天,希望能改為上班2天休息2天;為補足基層消防員的不足,屆時如晉用新進人員,希望除了能優先錄用在地居民及其子弟。
  • 辦  法 大會審議通過後,請縣府積極辦理。
  • 審查意見 原案通過;全體議員加入連署。
  • 大會決議 原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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