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請縣府協助規劃新港生命紀念館南邊土葬區重新規劃為藝術公墓土葬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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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案 人
陳文忠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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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 署 人
姜梅紅、詹琬蓁、賴瓊如、楊秀琴等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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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建請縣府協助規劃新港生命紀念館南邊土葬區重新規劃為藝術公墓土葬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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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現今喪葬習俗還是有很多百姓希望能找到適合的土葬墓園(入土為安觀念)。
二、藝術公墓土葬非傳統型的土丘式,是以平面藝術面板設計,可大體土葬、火化骨灰、撿金骨骸土葬,亦可一單位夫妻穴位土葬或家族墓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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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 法
大會審議通過後,請縣府積極研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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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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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會決議
原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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