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擬報廢拆除布袋國小之多房間職務宿舍1座」1案,請審議。
- 案號
甲15號
- 提案類別縣府提案
- 類別
教育、財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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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案 人
縣長 翁章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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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 署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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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檢送「擬報廢拆除布袋國小之多房間職務宿舍1座」1案,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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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本縣布袋鎮布袋國民小學擬報廢已逾年限「多房間職務宿舍」1座,前揭建物老舊破損,已無作宿舍使用之功能,且為配合本縣辦理「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之建構零至二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計畫」興建布袋公設民營托嬰中心案,爰擬辦理報廢。
二、前開擬報廢拆除建物,符合本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69條第1項第3款「依公務或業務需要,確能增加基地使用價值,必須拆除改建或原有基地必須充作他項用途者。」辦理報廢拆除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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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 法
審議通過後,建物已逾最低使用年限,同意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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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意見
原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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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會決議
原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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