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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請縣府針對目前正在修繕的縣立體育館戶外兒童遊戲設施,於規劃設計時採用符合「通用設計」的「共融式遊具」。
  • 案號 乙08
  • 提案類別議員提案
  • 類別 教育
  • 提 案 人 姜梅紅議員
  • 連 署 人 江佩曄、劉雅文等議員
  • 案  由 建請縣府針對目前正在修繕的縣立體育館戶外兒童遊戲設施,於規劃設計時採用符合「通用設計」的「共融式遊具」。
  • 說  明 位於朴子市竹圍里的縣立體育館,戶外兒童遊戲設施目前已拆除,正在修繕,設立告示暫不對外開放。建請縣府在規劃設計時,請採用符合「通用設計」的「共融式遊具」,以適合所有縣民,包含兒童、身心障礙者、年長者及一般民眾使用。
  • 辦  法 大會審議通過後,請縣府積極研議辦理。
  • 審查意見 原案通過,全體議員加入連署。
  • 大會決議 原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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