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財團法人嘉義縣文化基金會112年度預算解凍」1案,請審議。
- 案號
甲17號
- 提案類別縣府提案
- 類別
文化觀光、財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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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案 人
縣長 翁章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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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 署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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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檢送「財團法人嘉義縣文化基金會112年度預算解凍」1案,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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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依據預算法第41條第4項暨「財團法人依法預算須送立法院之預算編製注意事項」辦理。
二、財團法人嘉義縣文化基金會112年度預算已執行及執行中工作項目已支用達730萬元,為順利推動後續相關業務,提報工作計畫供貴會審查,經貴會同意解凍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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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 法
審議通過後,賡續辦理預算執行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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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意見
原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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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會決議
原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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