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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招標資訊

[2022/05/17]
111年度辦公廳舍第二期屋頂防水整修工程-第三次公告

 

公開招標公告

公告日:111/05/18

該顯示之欄位包含未公告之欄位,如「採購金額」、依法不公開之「預算金額」等欄位(此段文字不會列印)
 

[機關代碼]3.76.80
[機關名稱]嘉義縣議會
[單位名稱]嘉義縣議會
[機關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祥和一路西段一號
[聯絡人]王惠滿
[聯絡電話](05)3620076分機235
[傳真號碼](05)3620096
[電子郵件信箱]hueymaan@cyscc.gov.tw
[標案案號]1110401
[標案名稱]111年度辦公廳舍第二期屋頂防水整修工程
[標的分類]工程類5153 - 屋頂及防水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1110401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3,150,476元
[採購金額級距]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3,150,476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3,150,476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3
[招標狀態]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111/05/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已依照「公共工程開工要件注意事項」辦理]
[機關應辦事項檢核表檢核結果]機關應辦事項檢核表全部項目檢核結果為「無需辦理」或「已完成」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0元
[總計]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613嘉義縣朴子市祥和一路西段一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111/05/30 10:00
[開標時間]111/05/30 10:30
[開標地點]613嘉義縣朴子市祥和一路西段一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嘉義縣議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嘉義縣議會
[押標金額度]150000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613嘉義縣朴子市祥和一路西段一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後8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或其登記營業項目有得承攬關於防水、隔熱工程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嘉義縣議會
[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公告傳輸時間]111/05/17 10:1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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