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議會-行動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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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提案

有關嘉義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六條、第七條、第十六條及第二十一條修正草案乙案,請審議。

  • 案號:甲07號
  • 提案類別:縣府提案
  • 類別:人事、法制
  • 提案人:縣長 翁章梁
  • 連署人:
  • 案由:有關嘉義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六條、第七條、第十六條及第二十一條修正草案乙案,請審議。
  • 說明:一、依據地方制度法第62條第2項規定,縣(市)政府之組織自治條例,應經縣(市)議會同意後,報內政部備查據以實施。
    二、為提升青年職訓發展及改善勞工就業環境及條件,爰新增勞工暨青年發展處,並明訂該處職掌事項。該處科別係由本縣社會局勞工行政科、勞資關係科移入並新增青年發展科,修正第六條條文。
    三、配合各機關職稱及官等職等員額配置準則,就綜合規劃處掌理資訊管理事項,增置管理師及助理管理師等資訊類職稱,修正第七條條文
    四、檢送嘉義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六條、第七條、第十六條及第二十一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等相關表件如附件。
  • 辦法:審議通過後,依地方制度法第32條規定公布,並依同法第26條規定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 審查意見:原案通過。附帶決議:
    (一)勞工暨青年發展處總員額先凍結4人,俟後續業務確實無法負荷時,再行提案解凍。
    (二)請縣府於一年內針對各局處勞務分配不均情況進行組織改革與檢討。
    詹琬蓁、陳福成、何子凡、王啟澧、吳思蓉、李國勝等議員保留發言權。
  • 大會決議:照審查意見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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