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補助辦理「地籍圖重測112年度計畫」等3案,合計經費新臺幣1,119萬2,000元,擬請同意先行墊付,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請審議。
- 案號:甲16號
- 提案類別:縣府提案
- 類別:地政、財稅
- 提案人:縣長 翁章梁
- 連署人:
- 案由:有關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補助辦理「地籍圖重測112年度計畫」等3案,合計經費新臺幣1,119萬2,000元,擬請同意先行墊付,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請審議。
- 說明:請詳見「嘉義縣政府地政處提請縣議會審議明細表」:
一、依據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111年7月28日測籍字第1111555430號函辦理「地籍圖重測112年度計畫」核定經費新臺幣(以下同)850萬元,已編列預算131萬元,擬請同意先行墊付中央補助款688萬5,000元及縣配合款30萬5,000元,合計719萬元;另縣配合款131萬元,係由112年地政業務-縣辦地籍圖重測業務-業務費項下支應。
二、依據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111年7月20日測籍字第1111555416號函辦理「112年度圖解數化地籍圖整合建置與都市計畫地形圖套疊工作」核定經費140萬元,已編列預算14萬元,擬請同意先行墊付126萬元;另縣配合款14萬元,係由112年地政業務-公設保留地分割測量-業務費項下支應。
三、依據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111年7月22日測籍字第1111555420號函辦理「112年度非都市計畫地區圖解數化地籍圖整合建置工作」核定經費304萬6,000元,已編列預算30萬4,000元,擬請同意先行墊付274萬2,000元;另縣配合款30萬4,000元,係由112年地政業務-公設保留地分割測量-業務費項下支應。
- 辦法:審議通過後,先行墊付辦理,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
- 審查意見:原案通過。
- 大會決議:原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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