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請縣府於梅山鄉太平村設立消防分隊,以維護太平以東七村村民之生命財產安全。
-
提 案 人
陳信文議員
-
連 署 人
邱銀海、李國勝
-
案 由
建請縣府於梅山鄉太平村設立消防分隊,以維護太平以東七村村民之生命財產安全。
-
說 明
一、梅山鄉太平以東七村位於海拔950公尺以上,一旦發生火災,山下梅山消防分隊遠水救不了近火,村民生命財產將毀於一旦;近些年來瑞峰民宅發生火災,等到梅山消防分隊到達時,民宅已燒成灰燼。太平也有一例,幸有附近十多位鄰居利用三元宮所贈之家戶滅火器幫忙救火而幸免於難。
二、又,現今太平以東已納入阿里山國家風景區,人來人往遊客遽增,更顯得迫切需要設立消防分隊之需求。
三、僅管現有消防分隊有派員於短期假日在太平駐點,但那也只是因應太平天梯一時人潮增多罷了,消防器材設備仍顯不足,功效不彰,徒增消防人員之困擾。
四、太平以東設立消防分隊之迫切性,不言而喻,請縣府重視在地民眾之生命財產安全,儘速設立太平消防分隊,太平以東村民當實感德便。
-
辦 法
大會通過後,請縣府儘速辦理。
-
審查意見
原案通過;全體議員加入連署。
-
大會決議
原案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