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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關本府辦理「嘉義縣轄內縣鄉道標誌牌面清潔維護開口契約」等共10案,核定補助金額總計新臺幣4億2,068萬7,012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請審議。
  • 案號 甲06號
  • 提案類別縣府提案
  • 類別 建設、財稅
  • 提 案 人 縣長 翁章梁
  • 連 署 人
  • 案  由 有關本府辦理「嘉義縣轄內縣鄉道標誌牌面清潔維護開口契約」等共10案,核定補助金額總計新臺幣4億2,068萬7,012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請審議。
  • 說  明 請詳見「嘉義縣政府建設處提請縣議會審議明細表」:
    一、本府辦理「嘉義縣轄內縣鄉道標誌牌面清潔維護開口契約」案,經費不足新臺幣150萬元整,將由嘉義縣道路挖掘基金提撥至109年度-交通管理業務-交通行政管理-業務費(收支對列)項下支應,擬請同意先行墊付新臺幣150萬元整。
    二、依交通部公路總局109年1月20日路運計字第1090007052號函,核定補助本府辦理「108年度公路公共運輸多元推升計畫-擴大秋冬國民旅遊使用電子票證搭乘台灣好行旅遊優惠計畫」案,核定中央補助款新臺幣36萬6,009元整,擬請同意墊付中央補助款新臺幣36萬6,009元整。
    三、依內政部營建署109年2月3日營署工程字第1091008776號函,核定補助本府辦理「109年度『前瞻基礎建設-城鄉建設提升道路品質計畫』-三維管線資料整合應用計畫」案,核定中央補助款新臺幣320萬元整,擬請同意墊付中央補助款新臺幣320萬元整。
    四、依經濟部水利署108年11月7日經水事字第10831100360號函核定補助本縣辦理109年度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水環境建設-「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三期」(第一次修正)之「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補助計畫」總經費新臺幣300萬元整,中央補助新臺幣225萬元(總經費75%),擬請准予墊付新臺幣225萬元整。縣配合款新臺幣75萬元,其中20萬元係由公用事業工程─公用事業工程─獎補助費項下支應,餘55萬元由公用事業工程─公用事業工程─設備及投資項下支應。
    五、依交通部公路總局109年1月16日路規計字第1090005267號函,核定補助本縣辦理「104-111生活圈道路交通建設計畫(公路系統)-『嘉64線6K+050~7K+050段埤麻腳至港尾里管事厝拓寬工程』先期規劃」案,核列總經費新臺幣12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新臺幣102萬元整、地方配合款新臺幣18萬元整),擬請同意墊付中央補助款新臺幣102萬元整。
    六、依交通部公路總局108年12月9日路規計字第1080148068號函,核定補助本縣辦理「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公路系統)路網整體規劃」案,核列總經費新臺幣1,07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新臺幣909萬5,000元整、地方配合款新台幣160萬5,000元整),擬請同意墊付中央補助款新臺幣909萬5,000元整。
    七、本府為辦理「109年度嘉義縣路容環境清潔維護(第一、二、三區)」案,簽准由嘉義縣環境保護局-廢棄物清理基金支應1,241萬7,000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並納入109年度「道路橋樑維護-縣道養護-業務費」項下辦理。
    八、依交通部公路總局109年2月25日路規計字第1090018182號函,核定補助本縣辦理「協助縣市政府加速整建受損橋梁計畫3年計畫(109-111)」案,核列總經費新臺幣3億6,556萬元整,擬請同意墊付。
    九、依交通部公路總局109年3月5日路運計字第1090022035號函,核定補助本府辦理「108年度『公路公共運輸多元推升計畫』-市區客運路線延繞駛極限村落營運費用」案,核定中央補助款新臺幣19萬1,519元整,中央補助款原核定18萬3,516元,並經嘉議19議字第1080001767號函同意通過,每公里成本補貼增加致補助經費總額變為19萬1,519元,補助金額上修8,003元,本府自籌款(50%,依大眾運輸事業補貼辦法第19條)增加8,003元擬由「109年度-交通管理業務-交通行政管理-業務費-獎補助費-對特種基金之補助」項下支應。本次擬請同意墊付上修之中央補助款新臺幣8,003元整。
    十、依交通部公路總局109年2月21日路規計字第1090019365號函,核定補助本縣辦理「縣道169線(石桌-里佳)道路拓寬改善工程(21K+923~50K+200)等5項先期規劃案」案,核列總經費新臺幣2,973萬元整(中央補助款新臺幣2,527萬1,000元整、地方配合款新臺幣445萬9,000元整),擬請同意墊付中央補助款新臺幣2,527萬1,000元整。
  • 辦  法 審議通過後,先行墊付辦理,俟後依規定列入預算轉正。
  • 審查意見 原案通過;請補說明第9項交通總局來文。
  • 大會決議 原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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