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內政部警政署補助辦理「112年度協助地方政府精進警察科技偵查設備計畫」1案,經費新臺幣256萬6,000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請審議。
- 案號
甲09號
- 提案類別縣府提案
- 類別
警政、財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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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案 人
縣長 翁章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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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 署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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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檢送內政部警政署補助辦理「112年度協助地方政府精進警察科技偵查設備計畫」1案,經費新臺幣256萬6,000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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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請詳見「嘉義縣警察局提請縣議會審議明細表」:
一、依據內政部警政署112年3月17日警署刑研字第1120002642F號函核定協助本縣警察局112年精進警察科技偵查設備經費需求計畫書,所需經費由中央特別統籌分配稅款支應,地方政府應依核定金額納入預算方式辦理,並專款專用,不得移作他用。
二、本縣警察局獲配科技偵查設備,略以如下:(詳112年度「協助地方政府精進警察科技偵查設備」經費需求計畫書)。
(一)硬體設備:防寫器、數位鑑識工作站、訊號遮蔽器及虛擬通貨錢包等
(二)鑑識軟體:Grayshift Graykey(30 次版,含 Magnet AXIOM (Mobile + Computer + Cloud) Term 及 Oxygen Forensics Detective)。
三、經費:新臺幣256萬6,000 元。
四、本案經費因未及納入112年度預算,請貴會惠予同意先行墊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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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 法
審議通過後,先行墊付辦理,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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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意見
原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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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會決議
原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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