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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送「擬報廢拆除水上國小及柴林國小等2校建物」1案,請審議。
  • 案號 甲10號
  • 提案類別縣府提案
  • 類別 教育、財稅
  • 提 案 人 縣長 翁章梁
  • 連 署 人
  • 案  由 檢送「擬報廢拆除水上國小及柴林國小等2校建物」1案,請審議。
  • 說  明 一、本縣水上鄉水上國民小學擬報廢未逾年限「防空避難室」1座,前揭財產為半地下室建築,室內陰暗潮濕,已無教學用途且為校園安全死角,又原學校教職員工停車場擬改建作水上公設民營托嬰中心使用,本財產坐落基地將整建為停車場,爰擬辦理報廢。
    二、本縣溪口鄉柴林國民小學擬報廢已逾年限「其他什項建築及設備」1座,前揭財產建於民國72年5月,已逾最低使用年限,目前基座已破損,老舊不堪且具有危險性,建議應盡快拆除以維護師生安全,爰擬辦理報廢。
    三、前開擬報廢拆除建物,符合本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69條第1項第1款「已逾行政院所頒財物分類標準規定最低耐用年限,並已自然毀損腐朽,無法修復或已傾斜,面臨倒塌危險,不堪使用者」及第3款「依公務或業務需要,確能增加基地使用價值,必須拆除改建或原有基地必須充作他項用途者。」辦理報廢拆除之規定。
  • 辦  法 審議通過後,建物已逾最低使用年限,同意報廢;建物未逾最低使用年限,另函送審計機關同意後再予報廢。
  • 審查意見 原案通過。
  • 大會決議 原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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