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請嘉義縣警察局要求全縣警分局於Facebook粉絲專頁上,每月不定期公開發布「移動式測速照相取締勤務」的時間和地點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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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案 人
姜梅紅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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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 署 人
江佩曄、江季珍等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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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建請嘉義縣警察局要求全縣警分局於Facebook粉絲專頁上,每月不定期公開發布「移動式測速照相取締勤務」的時間和地點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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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為宣導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減速慢行共同維護道路安全,可參考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白河分局的做法,適時在Facebook粉絲專頁上公開相關資訊,提醒大家小心駕駛,提高交通安全意識,期盼嘉義縣警方六大分局能積極配合,透過網路平臺提供即時的取締勤務資訊,有效降低違規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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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 法
大會審議通過後,請縣警察局積極研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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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意見
原案通過;全體議員加入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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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會決議
原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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