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議會第20屆議員婚喪贈禮統一辦法
一、 本辦法定名為嘉義縣議會第20屆議員婚喪贈禮統一辦法。
二、 本辦法所稱之婚喪範圍限於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及配偶之父母。
三、 禮金一律定為喜事新台幣3,200元,喪事新台幣2,100元,由本會統籌代墊,嗣後由議員各項支領費用項下扣除歸墊。
四、 若有特殊關係無意參加者,應事先通知本會總務組出納,逾期視為同意。
五、 本辦法自通過日起施行。
註:有本辦法適用之當事議員,請將喜帖或訃聞一份送本會總務組出納憑辦。
嘉義縣議會第20屆議員婚喪贈禮統一辦法
一、 本辦法定名為嘉義縣議會第20屆議員婚喪贈禮統一辦法。
二、 本辦法所稱之婚喪範圍限於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及配偶之父母。
三、 禮金一律定為喜事新台幣3,200元,喪事新台幣2,100元,由本會統籌代墊,嗣後由議員各項支領費用項下扣除歸墊。
四、 若有特殊關係無意參加者,應事先通知本會總務組出納,逾期視為同意。
五、 本辦法自通過日起施行。
註:有本辦法適用之當事議員,請將喜帖或訃聞一份送本會總務組出納憑辦。